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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四措并举”实现乡镇纪律审查“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宜君县纪委“四措并举”强化乡镇(街道)纪律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县8个乡镇(街道)自办初核纪检案件共22件、立案15件,纪律审查工作在乡镇(街道)实现了全覆盖,消除了零空白。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载体,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机遇,积极争取支持,调整充实乡镇(街道)纪检组织,给每个乡镇(街道)按照1名专职纪委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事、35名兼职纪委委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了人员,同时下发《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对专职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进行全面规范调整,确保专职专责,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做到“组织完整、机构健全、到岗到位、专职专责”,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纪委工作人员人力不足、精力分散、执纪监督工作开展难等问题。

二是以融合式改革为依托,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合纪委的融合式改革,加大对乡镇(街道)纪委的硬件设施建设。投入16万元为8个乡镇(街道)统一配齐了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投入40万元,在全县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制定了谈话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工作,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三是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为依据,落实纪检经费。为了保障各乡镇(街道)纪委能更好的从事党的纪律审查工作,今年,在县财政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每个乡镇(街道)纪委每年5万元的经费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单独设立了纪检监察专项经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为乡镇(街道)纪委依纪依规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是以案件考评办法为基准,明确人员责任。年初,逐级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街道)的纪律审查目标任务,并实行季度督办、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表彰奖励,对年度内无自办立案案件或连续两年在考核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县纪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责成做出书面检查,有效地保障了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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