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组织程序对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命,每名新任领导干部就如何尽职履责做了表态发言,县纪委对各科室职责和人员分工做了进一步明确,此举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凝聚了执纪监督力量。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要认真学习,提高能力。纪检监察工作原则性、制度性、规范性的要求很高,尤其是新设立的联合派驻纪检组,要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中探索前进,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要从中省市纪委网站认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原原本本学习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确保《条例》红线不能碰,《准则》高线不能越。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及时学习掌握相关工作规程,正确学习理解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把握新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二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担当负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怕触及矛盾、怕得罪人、不坚持原则、不肯担责,必将无所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准确把握定性量纪尺度,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让纪律和规矩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敢于向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亮剑,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浩然正气。三要严于律己,公正执纪。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手握戒尺、行有所止,谨慎、公平、公正用好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权力,做到有权不可乱用,用权不可任性,牢记纪律红线不能触碰,规矩底线不能逾越,切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筑牢拒腐防线。四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融合式改革后很大程度改变了纪委原来的工作格局,新的科室,新的职责,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开拓创新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在积极进取中确保融合式改革顺利健康发展,促使改革工作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尽快完成与原单位的交接工作,各科室要按照会议决定尽快完成办公室变更和工作交接,及时角色转变,进入新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