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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四个统一”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年以来,宜君县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抓手采取“四个统一”,做到“四个到位”,切实解决乡镇办案人员不足、手段不强、经费不足、人情阻碍的难题进一步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落实

    一是统一组织调查,思想认识到位。县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的同时,通过深刻调查剖析典型案例发现,有的农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在执行惠农惠民相关政策中存在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个别村干部抵档不住诱惑,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对乡镇办案力度不大、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成因分析发现乡镇办案力度不大的因,从主观上来讲,存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而引火烧身;从客观上讲,大部分乡镇办案力量不足、人员业务不熟、经费保障不到位、办案环境较差、办案手段有限等。针对存在问题县纪委着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乡镇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办案难、不想办、不敢办的实际。

    二是统一抽调力量,组织领导到位。加强力量对各协作区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常委为成员,相关科室人员为联络员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推选一名办案能力强、组织有力的乡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各办案协作区的日常运行。县纪委通过全县总抓、分片包抓加强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确保办案协作区人员到位,组织领导有力

    三是统一审核把关,任务明确到位。各办案协作区固定5人查办案件工作小组,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协作区查办案件工作小组以县纪委名义开展本协作区的案件查办工作县纪委受理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上级交办的案件线索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件,分类研究后按程序提交协作区办案小组案件查结后,协作区案件主办乡镇纪委书记每周一前向负责该协作区纪委常委报告本周初核、立案、结案等情况,将整个案件卷宗送交县纪委第二纪监室室进行初审,经牵头负责的常委同意后,按照“乡案县审”的程序,送交县纪委审理室审理,由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备案处理结果抄送信访室备案。确保查办案件任务明确,程序规范。

    四是统一协调服务,责任落实到位。县纪委着力加强对协作区办案的综合协调服务,督促各乡镇做好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将办案协作区运行情况纳入县纪委每周一召开的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一并研究、分析、安排协作区查办案件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促进工作整体推进、平衡发展。制定细化协作区查办案件量化考评办法,明确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一个保底,两个合格,三个争优”的考核标准,实行协作区办案与乡镇、个人的评先评优挂勾对没有完成协作区办案目标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截止9月底,全县完成立案调查任务31个,其中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6个,乡镇办案协作区立案4件,占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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