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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三个坚持”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5-10-20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宜君县纪委面对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向智能化、多样化、隐蔽化发展的趋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在“细”字上下功夫。改变过去“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心理定式,对情节轻微、习以为常的违纪行为总感到看不上眼、抓不上手。说白了,就是不能在审核证据事实和提处理建议时搞“抓大放小”。二是注重在“严”字上用力气。严肃党规党纪,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动辄则咎,使纪律成为丈量党员行为的尺子,管住大多数。同时把握重点,把纪律严到底线,通过“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举一反三,震慑制约“关键少数”。三是注重在“实”字上做文章。提出量纪处理意见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实际效果出发,在党规党纪范围内不断拓宽思维,摆脱惯性套路,不仅要严格执纪,还要不断创新处理方式和内容,灵活运用诫勉谈话、调离岗位、专项训诫等多种方式。

    坚持四个严把。一是严把审核证据关。坚持一人主审,交叉阅卷;对疑难或重大复杂案件,采取一人主审,集中阅卷,使之相互制约,相互补充。二是严把审理谈话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正确运用批评教育的手段,使被谈话人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三是严把补充完善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当和手续不完备的案件,经过交叉阅卷把发现的问题移送案件调查的纪监室、部门纪检组和乡镇纪委,进一步补证、完善。四是严把报批准备关。向县纪委常委会报批的案件,做到件件事先印送审理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批的案件,做到会前印送请示,使与会领导准确了解案情,会中及时审批。

    坚持三个深入。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好“教育、监督、制度”三深入。在评查活动中深入当事人所在单位,与周围同志了解对受处分人的评价,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谈话,改变以前只是审理室对受处分人的单位呈报的材料进行审批,深入一线“面对面”的教育沟通。深入受处分人单位对处分决定是否按程序宣布,是否送达本人,是否进入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工资级别是否按规定执行,处分到期后是否解除,受处分人员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深入各乡镇(街道)查办案件制度执行情况,以执纪纠错为手段,以补缺建制为目的,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认真分析发案单位现有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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