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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开展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和作风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纪委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工作,严肃查纠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就开展作风专项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责任,紧盯违规使用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接待等问题,针对干部上班、值班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防控“四风”氛围,促进春节风清气正。

二、工作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6日,由县纠风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交警队等单位联合成立专项巡查组,节前节后由县纠风办组织巡查,节日期间由县纪委监察局值班人员组织巡查,分别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期间,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派出2个专项巡查组对我县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

三、巡查方式

到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餐饮店家查看公款消费记录,查找公款违规消费线索,调取节日期间公车通行记录,查看公车封存及干部上班、值班情况,摸排违规违纪问题,倒逼落实严纠“四风”责任。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市县要求,参照县上巡查的方式,同步开展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和作风专项巡查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巡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情况报县纠风办。

3.各巡查组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在巡查工作中接受被巡查单位的吃请和收受礼金或土特产;严禁私自隐瞒、处置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

宜君县人民政府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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