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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强化各乡镇、部门党组织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依据《中共宜君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当前实际,县委决定举办“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式及内容

  每周以电视报道的形式,采访报道1名乡镇、部门党组织书记,全面展示各乡镇、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亮点工作,并由各乡镇、部门党组织书记对落实好主体责任进行电视承诺。

  二、参与单位

  1、乡镇党委:城关镇、彭镇、五里镇、西村乡、尧生镇、太安镇、云梦乡、棋盘镇、哭泉乡等共9个。

  2、部门党组织:公安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局、教体局、国土局、发改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共10个。

  三、组织实施

  1、“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由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广播电视台具体承办,各参与乡镇、部门配合。

  2、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此项活动的科室为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承担策划、协调任务。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采访、编辑和播出。各参与乡镇、部门积极配合县广播电视台的采访和录制等工作。

  3、节目要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每周播放一期,每期3分钟左右,一次安排一个乡镇或部门参与。   

  四、有关要求

  1、要积极参与活动。“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是我县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特色工作,持续时间长,参与人员多,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责任制考核。

  2、要认真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要科学策划、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好活动。县广播电视台要安排精兵强将专门负责此项活动,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深入一线,认真采访,精心编辑,按时播出。各参与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上阵,精心安排,全力配合,通过参与活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3、要注重增强宣传效果。承诺活动要用事实说话,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问题,说认识、讲体会、谈思路,增强活动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组织干部群众收看“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节目,确保活动效果。

  附件:“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时间安排

 

          中共宜君县委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时间安排

序 号

期  数

播出单位

播出时间

1

第1期

尧生镇

2月11日

2

第2期

五里镇

3月4日

3

第3期

云梦乡

3月11日

4

第4期

太安镇

3月18日

5

第5期

彭  镇

3月25日

6

第6期

城关镇

4月1日

7

第7期

哭泉乡

4月8日

8

第8期

西村乡

4月15日

9

第9期

棋盘镇

4月22日

10

第10期

公安局

4月29日

11

第11期

农业局

5月6日

12

第12期

水务局

5月13日

13

第13期

卫生局

5月20日

14

第14期

教体局

5月27日

15

第15期

国土局

6月3日

16

第16期

发改局

6月10日

17

第17期

民政局

6月17日

18

第18期

住建局

6月24日

19

第19期

交通局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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