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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5-08-17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段时间以来,通过对《摘编》的系统学习,感触颇多。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党的建设的最新理论武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做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各种考验,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对做好纪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新常态下,做好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坚持“四个不放松”,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坚持理想信念不放松。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筑牢思想防线,防止“破窗效应”;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沈浩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在政治上不迷失方向。

    二、坚持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放松。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以党章为纲严格要求自己,在大是大非上讲政治、有立场,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要在具体工作上履好职、站好岗,完成工作任务要实事求是、不打折扣。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不动摇;自觉遵守党章不走样,严格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变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与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之间的关系,绝不允许在落实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

    三、坚持转变作风不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在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工作作风上,必须发条紧绷、警钟长鸣,端正工作态度,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要求把“严”字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中去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脚跟。

    四、坚持提升能力不放松。“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要主动提升政治鉴别能力,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站稳政治立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主动提升运用政策能力,正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政策规定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中的作用;主动提升开拓创新能力,主动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形成新思维;主动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的纪检监察干部。

    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在行动上抓好“四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一、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述职述廉述效、不定期约谈、监督检查等方式,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防止只抓发展不抓党建的错误倾向,做到既一心一意谋发展又聚精会神抓党建。

    二、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推动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民生项目落实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在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人群,着力拓展监督渠道、加大惩戒力度,既不断发现隐身的、变化了的“病状”,坚持不懈地整治奢侈浪费、挥霍公款等“毛病”,又瞪大眼睛,努力发现和纠正各种“为官不为”的现象,凝聚谋发展、抓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党员干部既勤政又廉政、既干净又干事。 (宜君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  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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