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铜川市纪委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监督,严明公务车辆管理纪律,防止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宜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7月20日上午组织全体民、协警在大队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铜川十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纪律》部署会。高强大队长主持了会议。
会上,副大队长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铜川十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纪律》,并对大队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应急车辆、执法执勤车辆不得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从事公务活动的车辆,不准乘载非公务人员;非执勤执法活动,不准将公务车辆停放于宾馆、酒楼、超市、旅游景区、居住小区、休闲娱乐等非办公场所。
大队长高强强调: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铜川十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纪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警车的管理,大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纪律规定。大队办公室、考核办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对违反本纪律规定的,要视其情节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