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四个“切实”狠抓纪律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宜君县纪委监察局顺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调整思路,完善机制,狠抓纪律审查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切实加强审查工作领导。宜君县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实行办案协作区制度,探索交叉办案、指定办案等新路径。强化纪律审查工作考评考核,每季度通报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情况,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年内必须自办两起以上案件,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纪委和连续两年没有自办案件的部门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向县纪委作出说明。
切实加大审查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和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党员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大贪”案件,增强反腐败高压态势,把压力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采取“全员上案、领导包案、协作办案”的措施,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切实担负起纪律审查这一主业,自觉做到树立“一个意识”,即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以主要精力进行纪律审查的意识;用好“两个权利”,即奖励和惩处的权利,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三个倾斜”,即领导力量向纪律审查工作倾斜,人员配置向纪律审查工作倾斜,后勤保障向纪律审查工作倾斜;健全“四项机制”,即严格实行年度纪律审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纪律审查主办责任制、纪律审查限时制、纪律审查工作包片制等四项制度,增强纪律审查人员的责任意识;拓宽“五个渠道”,即紧紧依靠举报电话、民情直通车、行风监督、专项检查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等五个案源渠道,深挖案件线索。
切实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排查制度,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对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迅速移送。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开展纪律审查质量评查活动,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组织他们重温党章,写忏悔录,补廉政课,使其心灵真正得到洗礼。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切实执行审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依纪办案,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和案件调查主办人、协办人手写签名报告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逐案签订《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目标责任书》,把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办案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