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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四举措”助推案件查办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6-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宜君县纪委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案查办件工作的新手段,努力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拓展案源渠道。建立健全《宜君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办理流程》、《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范围》、《控告申诉工作原则》、《信访保密制度》等信访制度,对县纪委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增设了信访举报专栏,认真甄别受理信访举报,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注重从纠风治乱、专项督查、行风评议、网络舆情中发现梳集案源线索;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挖掘案中案形成线索互通、调查互动、力量互补、手段互用、成果互享的办案机制;通过“民情直通车”深入村组,从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中获取有价值的问题线索。通过工作互联互通、线上线下互动、上访下接互补,有效拓宽了案源线索搜集渠道。

二是扭住办案重点。坚持“抓大不放小,抓点不丢面”的办案原则在全力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违纪案件,重点抓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案件,坚决查处失职渎职、作风不实不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案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件,处理3人。

三是转变办案方式。在延用严肃批评教育“挤压式”谈话方式的同时,着力向思想教育“攻心式”谈话方式转变。在审查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时,实现从“叫上来谈话到走下去教育”的转变。合理使用纪委标准化办案谈话室平台,创设谈话氛围,增强纪律约束,实现了重点案件的快速突破。通过办案方式的转变,办案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使违纪违法人员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真心诚意地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检讨错误,提升了办案效率。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县乡纪检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用、评优罚劣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制,对转办督办案件,规定完成时限,对于工作不力、拖延上报的及时督促通报。专题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推进会3次,分阶段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通过强化检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实现突破今年上半年查办案件23,处分26人。其中:损害群众利益12件,处理12人追缴涉案资金61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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