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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高压态势,现将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铜川市宜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贺军平超额报销下乡差费的问题。贺军平为包括自己在内的11名职工超额报销2017年下乡差费1.39万元,2018年8月,贺军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君县彭镇彭村党支部副书记胡道龙大操大办儿子婚事的问题。胡道龙操办儿子婚礼过程中,分三次总计设宴38桌,使用高档烟酒,与此前申报严重不符。2018年6月,胡道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带头履职担当尽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担当,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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