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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三个助力”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助力脱贫攻坚,近日,宜君县纪委对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1、云梦乡崾险村村委会主任阮仕斌将帮扶单位给予该村购置苗木款转入个人惠农一卡通账户的问题。2016年11月24日,阮仕斌虚开发票,将帮扶单位给予该村购买苗木款5000元于2016年12月13日转入个人惠农一卡通账户,其中1425元用于支付给群众购买花椒苗木款,剩余3575元存在个人惠农一卡通账户。在调查组调查过程中,阮仕斌于2017年3月28日将剩余3575元上交云梦乡财政所。阮仕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太安镇东丰村支部书记李韩娃私自收取2户群众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李韩娃在2014年东丰村危房改造中,私自收取2户群众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补助未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群众;在2014年维修东丰村村委会过程中,虚开发票8700元支付村务支出。李韩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党员干部在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要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下足绣花功夫,确保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加大精准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加大对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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