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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街道纪委召开村(居)民监督委员会 业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7-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提高农村(社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之更好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近日,宜阳街道纪委召开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会议,对街道16个行政村及2个社区的驻村干部(社区主任)、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街道纪委书记牛宏利主持培训会。

会上,街道纪委委员田莉对监委会工作业务进行了专题辅导,带领大家学习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程序和方法》、《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流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制度,紧紧围绕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权利、工作义务、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如何开展工作、按规范程序监督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

街道纪委书记牛宏利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传达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县纪委相关文件,带领大家学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并指出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应当大胆工作,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最后,牛宏利强调,各村(居)监委会要充分认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设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行使好自己手中的监督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一是要开展广泛监督。参加村(居)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居)民委员会会议,对村(居)委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切实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农村(社区)工作中的作用;二是要切实加强学习。熟悉党对农村(社区)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有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三是要将村(居)民监督工作同当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进全街道村级(社区)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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