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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公安局“四统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
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   浏览次数:

    宜君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纪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融入日常执法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执法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总结“四统一”制度,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

    按照“四统一”制度和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对象、规范考核程序、量化考核标准。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政工、纪检、指挥中心等部门成员的考核组,对全局各单位半年工作情况集中开展述职、评价、考核,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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