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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以案为鉴 坚持警示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发布时间:2020-05-13   来源:宜君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近日,宜君县纪委监委为机关全体干部集中打了一剂“预防疫苗”——学习盐城响水疫情期间公款聚餐饮酒案件通报。随后,安排各乡镇(街道)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

2020年2月27日,响水县公检法系统17人在单位食堂包间内用公款聚餐饮酒,严重违反了纪律要求,响水县纪委监委经初步核实问题属实后,立即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参与人员都受到了处分。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而且发生在抗疫期间,一经通报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县纪委监委领导第一时间将此案件相关新闻链接转发至工作群,召开全体干部会,集中学习讨论,通过谈体会讲感受、对照自查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教育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该案件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参与聚餐的人员多为领导干部,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带头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党纪法律的捍卫者。但他们集体违规公款聚餐并饮酒,严重损害了当地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作风形象。这起案件发生在2月,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违规组织聚餐,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风险,也再次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不敬畏、不知止。”会后,县纪委监委一名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道。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县纪委监委立足岗位职责,对战时纪律严格要求,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五个严禁”,加强监督检查,先后查处并通报了疫情防控工作中流于形式和聚餐饮酒等违规违纪问题,强化警示效果,绷紧战时纪律之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县纪委监委也始终将警示教育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武器”,坚持挺纪在前,注重关口前移,常敲警钟常绷弦,着力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以案为鉴,敲响“警钟”。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冯新柱、史敏、李志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忏悔录》,通过执纪执法者蜕变为违纪违法者的惨痛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醒全县党员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强化自我约束,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接受监督,守住干净的底线,坚决防止响水问题在宜君出现。

纪法教育,苦练“内功”。结合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县纪委监委机关分别对《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进行学习研讨,通过业务理论测试检验学习效果,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纪法、知权责、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日常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编印党纪法规知识读本、廉洁从政告知书、节假日提醒卡等,督促公职人员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组织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赴崔家沟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现场教学,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网络传播作用,运用“宜君纪检”微信公众号、美篇广泛发布廉政要闻、时评、微电影等,深耕一片廉政文化沃土,培育清廉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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