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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太安镇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5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太安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治平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小毅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太安镇党委书记张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张宝军、宇文攀及巡察组全体成员,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陈嘉伟参加会议。


刘治平指出,巡察工作意义重大,太安镇党委要深刻领会巡视巡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作为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陈小毅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把握监督重点,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加强协作配合,不折不扣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张斌表示,太安镇被列为本轮巡察单位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太安镇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太安镇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太安镇全体党员干部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诚恳接受巡察组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齐心协力把巡察任务完成好。

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太安镇党委开展为期6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5月7日-7月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919-8151205(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电子邮箱:908019936@qq.com。同时在太安镇政府驻地,11个村委会设立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太安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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