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十六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第一、第三、第四巡察组全体人员,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十六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共组建了四个巡察组,其中,县委第一、第三、第四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县侨联)、县总工会、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委编办、县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县能源发展中心等九个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常规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哭泉镇1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对2个重点村出具了巡察报告,其余村出具了问题清单,县委巡察办于2020年11月27日将巡察情况全部反馈给了哭泉镇党委和被巡察村级党支部。
会议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了省委巡视办《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配合市县党委开展对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第一、第三、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的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就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要求,常规巡察与推进对村(社区)巡察相结合,巡察质量不断提高;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并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要认真筹备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对巡察工作报告认真修改,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报告能够最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要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总结,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督促整改。要统筹谋划好2021年巡察工作,根据县委总体工作安排,年后适时启动第九轮巡察工作,确保实现十六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做到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