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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专项(机动式)巡察哭泉镇扶贫领域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06-0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于6月7日进驻哭泉镇。6月6日下午,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哭泉镇扶贫领域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在哭泉镇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组长曹小利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会副主任胡俊华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哭泉镇党委书记查军立主持。

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副组长田黎军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哭泉镇党委党政领导及成员、镇政府全体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曹小利指出: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不断提高本次专项(机动式)巡察的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县委巡察组共同把此次巡察的政治任务完成好。

曹小利强调:要明确巡察工作任务,聚焦脱贫攻坚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努力提升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工作要求,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哭泉镇党委开展工作,加强与哭泉镇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协作配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努力完成此次巡察各项工作任务。

胡俊华强调,巡察组及哭泉镇党委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此次巡察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开展专项(机动式)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聚焦巡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政治巡察;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査军立表示,将明确此次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巡察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接受巡察,配合巡察组认真开展巡察工作;三是严守纪律,对巡察工作要不干涉、不打听、不添乱,确保在全镇的巡察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将对哭泉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巡察期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底)设专门值班电话:0919-5983148,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 8: 30-12:00、下午14: 00-18:00(节假日除外)。信访接待室设在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驻地宜君县哭泉镇政府院内,电子邮箱:258348321@qq.com,邮政地址:宜君县哭泉镇政府院内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邮政编码:727202,巡察组分别在哭泉镇大门口、宜园社区大门口设立意见箱。县委专项(机动式)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扶贫领城和“以案促改”工作反映宜君县哭泉镇领导班子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属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本次专项(机动式)巡察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哭泉镇党委在脱贫攻坚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整改工作中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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