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现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宜君县太安镇焦坪村党员周世龙挪用扶贫资金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9年对周世龙进行审查时发现,其任焦坪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33户贫困户会员名义向焦坪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17.5万元,并于2017年10月挪用从事营利活动。此前的2018年10月,周世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9年6月,周世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坚决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李志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强化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一分不少地用在群众身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吸取教训,以案为鉴,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脱贫攻坚监督职责,紧盯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扩大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