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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纪律审查中银行存款查询的几点做法:与君共勉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   浏览次数: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取证是纪律审查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时,查核被审查人的银行存款及其资金走向等问题,对案件的办理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银行存款查询的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取证的主要依据:

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款“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20022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中也明确了金融机构应当协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的有权机关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

二、银行存款查询的手续

银行存款查询要根据案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填写监察机关查询存款通知书,查询时需出示工作证件。有的银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欠缺,只知道公检法在查询权,拒绝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询,如遇到不配合的银行工作人员,需耐心向其做出解释,必要时出示相关查询依据。

银行存款查询通知书填写时尽量写细、写全。要写清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是需查询的账户,并需写清查询的存款类型、存款的起止日期,是否需要打印流水明细、对手信息及相关所需信息,填写时字迹工整,不能涂改。

三、确定需要查询的银行

有的银行因为管理权限的问题,需上报审批,当天无法取得查询结果,有时查询一次需要等待两三天甚至是一周,有时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取回结果,既给办案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又影响了案件进度,所以应根据案件及实际情况需要,确定需到哪家银行查询。

四、确定需要查询的对象

根据案件需要,确定需进行银行查询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围绕被审查人的直系亲属及与其来往密切的人员中确定银行查询的对象。往往是夫妻、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等。可以通过查询户籍、档案等方式确定查询对象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确定查询查询对象时,切记“贪大求全”,存在“一口吃个胖子”的思想。

有的办案人员觉得,反正也是查询一次,查询的人员越多越好,把“七大姑、八大姨”“三叔四舅”统统查一查,这么做有时会恰恰适得其反。要知道,有的银行存款查询系统是很麻烦的,需要拍照、授权、上传、审批等环节,银行的工作人员会因繁杂的程序、大量的工作而产生厌倦,有时会有意无意的漏掉被查询的人员或账户。

五、银行存款查询的几种类型

1、摸排式查询

摸排式查询适用于初核的前期阶段,调查人员尚未被审查人见面,通常是针对问题线索中反映被审查人的家庭资产情况而进行的查询。这就需要调查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银行、人员。

摸排式查询要秘密进行,避免“跑风漏气”“打草惊蛇”。由于在初核阶段,未与被审查人见面,又是秘密进行的,因此时间相对来说比较宽裕,有充足的时间将查询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审查提供参考依据。

2、指向性查询

指向性查询通常应用于初核后或是立案调查期间,是根据案件审查的需要确定,所谓指向性是指可以查询某一笔银行交易内容,也可以查询某一时限、某一账户的交易内容。这类查询指向性较强,因此工作量不大,用时较短。查询结果常常应用于对某个事件的印证。

3、追踪式查询

追踪式查询是建立在相关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办案人员在取得查询结果后,认为某人、某个账户、某笔业务存在很大的疑点,进行追踪查询验证。如果需要,可追踪至存取款的原始凭证或影像资料。追踪式查询有利于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理清资金流动轨迹。

4、关联式查询

关联式查询是指对与银行查询结果有关系的其他金融机构的查询,如股票、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相关的消费机构等。通过银行查询结果,可以看出被审查人是否持有股票、基金、理财产品,还可以看出是否购买过保险,或是进行过其他消费。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对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查询。

六、银行存款查询结果的整理与分析

1、整理

取得银行存款查询结果后,首先将查询结果按人和银行分好类,然后将查询结果录入到电脑中,录入的交易业务要有选择性,一般情况下录入数额较大的、有对手信息的、认为疑点较大的交易。录入的项目尽量要全,一般情况下包括姓名、与被审查人的关系、开户行、账号、卡号、存款类型、交易日期、存入金额、支出金额、存取方式、对手姓名、对手账号、余额、备注。

2、分析

银行存款查询的结果分析对案件调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分析需要结合案件实际,耐心细致,大胆猜测,小心求证,才能从中发现线索,推进案件调查。例如,数额较大的收支很可能是售(购)房售(购)车,一些有时间规律的收支很可能是房屋设备的租赁费用等等,办案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过调查加以印证,为案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七、银行查询的一些小技巧

1、可先到人民银行查询所开设的账户及开户行。

2、有的银行需提供新旧身份证号码。

3、与银行的查询人员互留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4、查询银行原始传票时注意委托人信息。

5、如银行开展保险箱业务,也可以进行相关查询。

八、银行查询应注意的事项

1、回执和印章

取得银行查询结果后,应当要求查询机构填写回执单,并在其提供的材料上加盖公章。

2、查询结果订附卷

有的案件银行查询只是辅助手段,有的不需要将查询结果装订到卷宗内,需将查询结果订成附卷保存,以备查。

3、对合法财产应予以保密

银行存款查询后,办案人员应为被审查人保密,避免泄露他人隐私。

4、作废的查询单的处理

在查询过程中,填写错误而作废的查询章要交由查询单的发出部门,与存根一并处理。

总之,银行查询工作是个苦差事,累差事,不仅需要大量繁杂细致的工作,还要根据查询结果分析判断,为案件查办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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