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10条《意见》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以下统称涉企“三乱”问题),县监察局、县工信局、县物价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涉企“三乱”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和商贸服务业发展10条〈意见〉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工业稳增长目标,加强监督执纪巡查,集中整治和解决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内容
1、乱收费的问题:重点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在有关规定之外,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鉴定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的;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时,不按规定收取抵押金或者保证金的;利用职权或者垄断地位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强行服务收费的。
2、乱罚款的问题:超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提高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超越法定期限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罚款处罚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有关罚款规定的;罚款数额较大,不制作处罚决定的。
3、乱摊派的问题:除有关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的;除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外,要求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的;行业主管部门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参加各种有偿培训或者购买不需要的技术业务资料或者器材的;凭借职权强行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订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整治活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工信局、县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主要负责对发现的涉企“三乱”行为进行查处问责;对相关问题督导限期整改;对各相关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工信局主要负责对全县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配合物价局落实所有收费项目按下限执行;对发现的“三乱”问题及时移交。县物价局要完成《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下发到所有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所有收费项目按下限执行;公开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受理-处理-整改-反馈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整治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成立2个监督巡查组和1个执纪问责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监督巡查组:
组 长:麻 辉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小东 县工信局企业管理股股长
马延兴 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第二监督巡查组:
组 长:杨 勇 县物价局副局长
成 员:喻长安 县物价局干部
长孙宏哲 县物价局干部
执纪问责组:
组 长:田志民 县纪委常委 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冯红娟 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主任
刘万贤 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干部
四、时间阶段安排
整治活动自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检查整改、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各有关涉企收费单位要结合职能分工,对照整治重点广泛征求意见并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梳理核准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所有收费项目按下限执行。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0日至9月20日)。各监督巡查组要深入各企业,对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落实所有收费项目按下限执行以及其他检查、罚款、摊派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的“三乱”问题及时向执纪问责组移交查处。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由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总结完善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业稳增长这一目标,认真总结、查找问题源头,建立防止“三乱”的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强化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互通情况,坚决防止和减少涉企“三乱”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好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要把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促工业增长、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领导挂帅,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政策规定和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强化监督检查。成立的两个监督巡查组要认真履职,深入企业一线,督促落实政策规定,查访“三乱”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活动的要求,细化、强化保障措施,并在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中不断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及各巡查组在活动结束后,要对各自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于9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3、严肃责任追究。执纪问责组要对各企业及涉企收费单位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查处理涉企“三乱”问题。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开展不力、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整治活动中有瞒报、包庇行为和查处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甚至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将按照“一案三查”规定,严肃追究该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宜君县监察局
宜君县工信局
宜君县物价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