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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君纪发〔201750号

中共宜君县纪委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宜各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委、各人民团体,各部门纪委(纪检组):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部署和县委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现就严防“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前研究、提前部署、提前警示,一经发现不良倾向苗头,及时“红脸出汗”打招呼。一要加强宣传教育。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为教育目的,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优势,盯牢人、看紧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抵制“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二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市有关规定精神,模范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同时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过节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查深纠隐形变异“四风”。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月饼;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吃请;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

三、持续加压发力,严肃执纪问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责,看住老问题,紧盯新动向,解决新难题。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老问题,深挖奢靡享乐隐形变异新动向。一是要畅通举报渠道,从严从速查处。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执纪监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节日期间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批次多层次地组织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一批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县营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强大声势,形成高压态势。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对不收敛、不收手,大搞“隐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问责。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纪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驻纪检组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于20171011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宜君县纪委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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