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宜君县公安局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明确各级党委(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细化了责任范围和内容,明确了责任人以及相关追责情况。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年终将分别由县局反腐败小组和县局纪委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