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公安局采取“六不准、六严禁”严格队伍管理和工作纪律
中秋国庆期间,宜君县公安局纪委采取“六不准 六严禁”的工作措施,从纪律上堵住风源,从制度上切断风源。
县局纪委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要求,坚持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苗头,推动党风、政风、警风明显好转,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为了使党的廉政纪律常态化、长效化。县局党委、纪委在中秋、国庆节前夕,对各科所队长及党员民警重申党的廉政纪律,要求每个党员民警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镜子,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共同抵制“四风”和堵塞“四风”。同时,通过采取“六不准”、“六严禁”的廉政措施严格队伍管理和警纪警规教育。
一、不准违规使用和配备公务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执法、执勤、接处警要严格派车单制度。
二、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
三、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之事。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摆筵席,进行敛财。
四、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各类腐败行为。
五、不准违规公款吃喝、接待。严禁一切违规吃喝及公款旅游。
六、不准设立“小金库”。严禁利用“小金库”资金送礼等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