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信息 > 部门动态 > 正文
宜君公安:延伸拓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7-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2017年以来,陕西宜君县公安局党委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领会精神实质,正确把握运用,发挥最佳功效,推行“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作风教育整顿,实行绩效管理“黄橙红”三色提醒警告机制,从党委、纪委自身抓起,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 纪律作风整顿运用“私人订制”,彰显了关口前移、精准执纪的管警治警理念,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对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为践行深化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作风建设、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中的痼疾顽症,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建立和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该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以“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为载体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时融入广大民警、辅警日常教育管理,形成学习工作新常态、纪律作风新形象、担当履职新作为的良好态势。

   “四种形态”很好地解决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规划了具体路径,实现了治标与治本的统一。陕西宜君县公安局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结合基层公安机关部分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实际,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拓展延伸“四种形态”的空间,建立绩效管理“黄橙红” 三色提醒警告机制,通过将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超前预警,更好地起到警示教育党员民警的作用。对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违反廉洁自律或者不正之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向问题单位或个人下发黄色《警告通知书》,要求其作出说明;对于群众反映、需要引起有关单位和领导重视的问题,单位或民警被通报、约谈的问题,向问题单位或个人下发橙色《廉政谈话通知书》或《情况整改通知书》,按要求给予廉政教育,或按要求进行整改,提出改正意见和注意事项。对经初步调查,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够立案查处的问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认为需要实施此项监督的其他反映。向问题单位或个人下发红色《诫勉谈话通知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诫勉谈话或责令其整改。实现管党治警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打铁还需自身硬。陕西宜君公安新一届党委班子到任以来,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先后对县局党委书记、局长,监察室主任等相关领导因未按时参加点名、未按规定着装问题进行实名通报批评,彰显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把戒尺量到底”的执纪决心,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就要求“范围更广”,“严”就要求“监督更严”,“治”就要求“办法更多”。三者有机统一、统筹兼顾,才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

纪律作风整顿运用“私人订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任务需要采取新举措。该局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强化党规警纪的刚性约束,抓早抓小、抓细抓实。通过日常梳理排查,个别基层派出所老民警,日常纪律作风松散、群众反响强烈,宜君县公安局监督执纪部门为其量身定做,采取“私人订制”的办法,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批评教育、谈话谈心等多种方式,解开心结,关爱与严管并重,从源头改善规范行为,体现了管党治警到边到底的全面要求,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陕西宜君县公安局扩展延伸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有事必管、违纪必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基层公安机关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在高压态势下,过去一些党员民警身上或多或少、或轻或重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针对党员民警苗头性的问题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处理原则。这种做法得到大多数党员民警的认同和理解,让民警的思想行为及时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地保证党员民警不越界,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上一条:宜君县司法局 四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专项行动精神
下一条:紧绷纪律之弦 助力国税辉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