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检察院为进一步增强干警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努力突出“三抓”,促推“三个规定”有效落实
一、抓学习教育,增强执行意识。该院始终把干警对《三项规定》的学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先后组织干警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深入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对中央《三个规定》、省委《实施办法》、省检察院《实施细则》和市检察院《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和各级政法委相关文件的掌握,精神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执行意识。在系统学习中,明白法纪要求,知行为边线。在自我对照中,纠正行为失范,守行为底线。在严风肃纪中,杜绝侥幸心理,守行为杠线。
二、抓制度落实,确保执行规范。一方面,执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按季度逐级统计填报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统计表,做到客观全面,不遗不漏。对重大典型案件,区别对待,随时报告。另一方面,重视档案管理。一份存入检察内卷,一份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三、抓监督检查,力推执行成效。该院成立了由院纪检组牵头,案管、反贪、控申、监所等部门参加的专项督查小组,围绕规范执法、工作纪律等与“三个规定”相关重点内容,分别深入各科局室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对在督察中发现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严肃执纪问责,切实做到学习规定不漏人员、自查工作不留死角、贯彻规定不打折扣。截至目前,该院没有发生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