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头等大事,为了进一步严肃纪律,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和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出“五个严禁”要求。
1.严禁在疫情防控中阳奉阴违、欺上瞒下,造谣、传谣,发表不当言论;
2.严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组织统一指挥、违反组织原则;
3.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4.严禁敷衍应付,不担当、不作为,缓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违抗命令、临阵退缩,防控措施流于形式;
5.严禁刁难就诊患者,对群众、患者合理诉求置之不理,违规参与公众聚集、聚餐,造成疫情传播。
凡公职人员和党员违反“五个严禁”要求,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