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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宜君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这个国庆节1号我收看了阅兵仪式,2至4日单位值班,5至7日在家休假,国庆期间无外出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10月9日,一名乡镇书记在国庆收假的第一天向县纪委监委的书面汇报中这样写道。

国庆节前夕,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预防为先,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各乡镇“一把手”在节后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需要报告事项和出省活动情况。这也是县纪委监委落实“八小时以外”事项定期报告有关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以往案件查办的经验上看,“一把手”违纪违法,大都集中在监管相对缺乏的八小时之外。客观讲,目前少数“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复杂而隐蔽,而对应的监督主体不够明确,监督范围不够清晰,监督措施不够有力,造成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相对薄弱,八小时以外成为预防腐败的关键点。

2019年9月宜君县纪委监委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事项定期报告有关规定》,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散播政治谣言、参与迷信、赌博、色情、涉毒等违法乱纪活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强烈信号,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相关单位宣传教育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该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敢于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下一步,还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切实做到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全面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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