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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四管齐下”织牢办案安全网
发布时间:2016-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宜君县纪委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中,始终把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四管齐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推进案件查办工作。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信访案件64件,初核率100%,立案43件、党政纪处分39人,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坚持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专题学习办案安全警示资料,提出办案小组负责人既是战斗员,更是办案安全直接责任人,做到办案安全逢会必讲,逢案必抓。逐条逐句学习上级纪委下发的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并转发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今年,先后6次传达学习中省市办案安全事故有关通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4次办案安全警示教育片,结合具体案例,查找安全漏洞,交流改进措施,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思想,实现办案安全经常抓、抓经常。

安全制度,堵塞漏洞。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办案安全工作的制度进行整理汇编,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制定了《谈话工作室制度》《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工作人员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工作制度》《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图》《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等六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办案人员违纪。严格要求办案人员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一系列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量纪准确。

   一案书,夯实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主办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办案安全责任制。年初,县纪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办)、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县纪委机关内部由纪委书记逐案与案件主办人鉴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逐案鉴定《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承诺书》,把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同时加强检查督查,防患未然。

   场所建设,有力保障。县纪委投资20万元,建成140平方米的标准化谈话室,分别设立谈话室2间,案情分析室1间,视频监控室1间,卫生间1间。谈话室内部墙面、桌椅、门窗、电源等全部实行软包装和钝化安全防护处理,同时,安装了红外线摄像头10个、配备台式一体电脑2台、打印机2台、碎纸机2台、饮水机1台、空调3台、高清照相机1部、高保真执法记录仪5个等硬件设施。全县8个乡镇(街道)总投资56万元,按照统一位置、统一规格、统一材质的要求,建成标准化纪委办公室和谈话室各一间,配齐了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实现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全覆盖,为办案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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