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坚持把纪律审查工作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了四项机制,有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上水平,出成效,上半年共立案30件,结案23件,给予党纪处分25人。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根据上年度纪律审查及市纪委纪律审查任务分解情况,确定全年纪律审查的总体目标。对纪委、监察局各室及乡镇(街道)纪委、县级机关纪委(纪检组)、协作区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夯实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
细化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宜君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实行季度督办、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每季度量化考核通报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情况,考核期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纪委作出说明。年终凡是没有完成纪律审查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一律不得评优树模,并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领导包案机制。明确“领导包案,全员上案,协作办案”的工作机制。两名副书记和四名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直接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在突破大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完善协作办案机制。按照就近整合、有利工作的原则,及时将原来的3个办案协作区调整为2个,使区域划分更加合理。对协作区的人员进行调整,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和相应的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员力量进一步得到了充实。通过协作区办案,降低了面情办案机会,增强了惩治预防效果,提高了乡镇(街道)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