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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突出四抓”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县第六纪检监察深入联系派驻单位,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四抓,全面推进联系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抓学习,强素质。坚持每周不少于2次检查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督促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及中、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加强对党章、党规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的检查,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

抓教育,促自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和干部教育学习计划中,加强干部的党性、纪律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观看贪腐典型案例,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达到自警、自醒、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的能力。

抓制度,立规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要求,不断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推动联系监督单位加大党务、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政治把关、组织领导、正风肃纪、规范权力等方面内容,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签状明责,推动落实。

抓监督,重实效。聚焦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养老事业、孤儿保障、社会组织监管、婚姻登记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扎实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活动,严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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