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担责履职能力,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宜君县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县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宜君县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责办法(试行)》。
《问责办法》共分15条,细化为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未完成、集体决策失误等6大方面18个具体问题,坚持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推动工作、依法依规、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干部通过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问责办法》的出台给全县各级干部拉响了责任警报,将有效地提高全县党员干部的担责尽责、廉洁履职意识,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