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日常活动,让党员更好地适应新常态的党内生活,县纪委党支部率先在全县县直机关党组织中建立
“党员组织生活日”制度,确定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五为纪委机关党组织生活日。通过党组织生活日,创新党内生活方式,推进党员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创新性、丰富性,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使广大党员更加自觉的学习党规党纪,做好表率。
第一次党组织生活日,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的部分章节,全体党员现场按月缴纳了党费,接收了1名预备党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海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并为党员讲党课。
“每月固定过党组织生活,绝不只是形式的变化,更改善了我们长期以来对相对单一的党组织生活产生的“审美疲劳”第一次党组织生活日结束后,机关支部副书记马强说。其他同志也都纷纷表示:“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起码条件,是衡量一名党员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的基本尺度。作为纪检干部,更应该严格执行这个规定。”新纳新的预备党员焦恒远表态说:“刚加入组织的怀抱就能参加这样一次活动,我深受鼓舞,今后我将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努力工作,勇于担当,把入党作为继续前进的新起点,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入党承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海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第一次纪委机关党组织生活日活动,并积极带头缴纳当月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