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扎实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助力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抓日常监管,重点落实抓早抓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预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瞄准“四风”问题,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创新推出乡镇廉政灶“二维码支付”制度,春节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海峰同志通过《致全县干部及家属的信》的形式,倡导廉洁过春节。2017年,县纪委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330人次,第一、二、三种形态分别占比67.6%、27.3%、5.1%,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
抓执纪审查,重点强化自办能力。加强乡镇纪委业务指导,实行纪律审查领办、带办工作机制,把全县8个乡镇划分为2个协作区域,由县纪委常委负责,重点包抓案件查办。建立逐月分析、点对点通报、专项督查机制,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清理。2017年,乡镇办案协作区立案5件,县纪委本级立案44件。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58件,同比增长48%。
抓责任追究,重点落实失责必问。聚焦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聚焦农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力促惩治成果向工作成效转化。2017年,共开展4轮次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6条,立结案40件,处分40人,问责77人;共排查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78条,立结案64件,处分65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市场环境秩序、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2017年全县共进行党内问责61件,问责党组织30个、党员领导干部31人,行政履职问责79件109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工作新常态。
抓自身建设,重点落实严管厚爱。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修订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内部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等检查2轮次。在全县纪检干部中开展 “廉政家访”活动,为纪检干部筑牢家庭拒腐防线,促进纪检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纪依规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用更严的纪律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室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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