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党委、工委),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委,各人民团体:
按照市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知识测试工作在县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乡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督导小组分片区进行督导检查。
二、测试安排
1.组织形式:测试分两个层次进行,县级领导测试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党员干部由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
3.时间地点:各乡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直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于11月2日前自行确定时间,设立考点(考场)组织纪律教育知识测试,测试时长为120分钟。
4.试题试卷:本次知识测试题各单位在市纪委网站下载并在试卷中加入姓名、单位、得分等信息后自行印制试卷。测试采取开卷形式,卷面分值100分,测试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下载地址:
http://jjw.tongchuan.gov.cn/show.action?c=30&n=10620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题下载地址:
http://jjw.tongchuan.gov.cn/show.action?c=25&n=10969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做好试卷的编排印制、测试的组织实施、监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确保测试活动顺利进行。
2.测试结束后,于11月2日下午17点前将测试情况以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县纪委宣传部,内容包括测试时间、测试组织、参加人数、成绩单、测试合格率(80分以上)、优秀率(90分以上)等,填写附件2和附件3。
3.各单位在确定测试时间和地点后,及时向所联系督导小组报告,各督导小组将对各考点(考场)进行抽查。测试过程中不得相互抄袭、找人替考、无故缺考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通报。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随后安排补考。
4.测试试卷由各单位统一存放归档,各督导小组将对阅卷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919-5282829
附件:1.各督导小组分片督导分工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成绩单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汇总表
4.本通知电子版下载:关于开展条例测试的通知.doc
县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