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进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宜君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全县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对全县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精神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为全面启动和实施的机构改革打好纪律“防疫针”。
宜君县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全县党员干部机构改革期间的工作和言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机构改革的权威性、严肃性,切实执行上级要求及县委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妥善解决机构改革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落实,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汇报,改革事项要及时报告,严禁擅自行动,确保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有序推进。三是严明机构编制纪律。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一律以机构编制部门下发文件为准,绝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强调部门特殊性,阻碍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严禁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违规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四是严明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严禁借改革之际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机构改革涉及到的人员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服从大局,服从安排,不得以各种理由影响改革进度。五是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资金和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随意变更、毁坏财会帐目凭证;严禁隐匿、截留、挪用应该划转的各类资金或者虚列支出,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公共财物;严禁将专用经费、物资、房地产等国有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六是严明保密纪律。严禁违规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涉改单位的干部要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纪律规矩,严格对照“六项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七个不准”。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歪曲中央及省、市、县改革决策部署;不准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的决定;不准拉帮结派,支持和参与非组织活动;不准滥用职权,说情、打招呼谋取私利;不准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和岗位安排;不准借改革之机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占用办公用房、发放津补贴等,以及搞迎来送往、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不准跑风漏气、道听途说,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媒体上传播小道消息。以严格的监管和严明的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