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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基础知识100问(7)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31、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32、村“两委”换届建立的“负面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33、横行于基层组织的“村霸”有几大特征?

乱政、抗法、霸财、行凶。

 

34、黑恶势力“保护伞”包括哪些方面?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35、“保护伞”查处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制度是否落实; 

(2)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是否相互协作;

(3)案件过问记录制度是否落实;

(4)摧毁经济基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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