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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28   来源:宜君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现将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君县太安镇政府干部陈明涛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中违规报销差费的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陈明涛与协会技术员在县中华蜜蜂保护协会报销差费计1.9万元。2019年5月,陈明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宜君县五福玉米醋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民效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杨民效使用扶贫项目资金支付公司日常差费1.16万元。2019年4月,杨民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上述两起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严重影响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结合正在开展的史敏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款物,确保正确使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坚决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严格按照我县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强化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脱贫攻坚监督职责,确保扶贫资金一分不少地用在群众身上,紧盯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巩固扩大脱贫成效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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