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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王益区黄堡镇孟家塬村村医史进胜套取国家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问题。史进胜为了在合疗报销过程中规避吊针处方之和不能超过总处方20%的要求,弄虚作假将部分就诊人员打吊针治疗处方违规篡改为服用口服药处方,并在新型合疗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上假冒患者签字、伪造虚假处方,套取国家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455元。史进胜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2、印台区王石凹街道王石凹村支部书记石辉、村委会主任、王石凹村观音堂组组长兰春孝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王石凹村在修建上马路至观音堂段水泥路时,因自筹资金短缺,兰春孝和石辉商议决定,以本村36户群众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贴用以弥补资金缺口。2013年王石凹村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3638.16万元,其中向实施危房改造的4户村民每户发放1.06万元,共发放4.24万元,剩余33.9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上马路至观音堂段水泥路和修建水渠费用。石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兰春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宜君县棋盘镇水沟门村党支部书记贺中平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贺中平在水沟门村实施34户扶贫异地移民搬迁项目时,由村集体出面联系棋盘信用社办理贷款过程中,违规收取农户2%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600元。贺中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4、耀州区石柱镇沟西村党支部书记耿增社未认真履职尽责,在上报公益性林地补贴工作中未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导致原村委会主任姚某为其亲属虚报公益林地补贴面积900余亩,共计领取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462万元。耿增社被立案调查。

5、新区咸丰路街道裕丰园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张博违规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张博隐瞒个人身份和收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规申报并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48元。张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这次通报的5起问题,有的虚报冒领、违规挪用,有的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的不敢担当、失职失责,目无党的纪律和规矩,严重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损伤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了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时刻绷紧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这根弦,明确责任。各区县委、政府,市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承担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和市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一线总指挥和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阵地指战员,各级扶贫机构和扶贫组织是脱贫攻坚的参谋部和专业队,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是责任人,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发挥最大效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农村(社区)财务大检查为抓手,紧盯脱贫攻坚过程中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医疗救助、教育支持、兜底保障等重大领域,突出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精准发现问题线索,集中精力优先查处,快查快结。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威慑,发挥警示效应,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铜川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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