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纪办发(2016)9号
中共宜君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转”
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纪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委局机关各室: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巩固提升“三转”成果,根据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转”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转职能、聚焦主业,转方式、提升效率,转作风、打造铁军”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工作导向,深入梳理总结、回顾分析,全面摸清并整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解决职能发散,聚焦不足,越位、缺位、错位,工作方式和作风难以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影响监督执纪问责成效的问题;切实解决“三转”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步调不一致的问题;切实解决“不想转、不会转、不敢转”和“转后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进一步构建深化“三转”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对“三转”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二、方法步骤
自6月上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按照县抓乡镇(街道)和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分管科室的工作机制进行,分为对照自查、整改落实、督促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一)对照自查(6月5日-6月20日)
一是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要组织召开动员会,明确开展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统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工作有声有势、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学习教育。要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省市和县委有关“三转”的工作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理论文章。坚持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将“三转”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深刻领会“三转”的背景和意义、内涵和实质、措施和要求,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三是对照总结。在学习对照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围绕总体要求指出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总结“三转”做法、成效的同时,全面梳理和查找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困难。重点查找:
1、工作理念思路转变情况。按照“三转”工作安排,查看落实推进的举措办法,创新方法等是否紧跟中省市和县委部署,是否存在对“三转”要求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况;是否对监督执纪有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情况;是否存在“三转”以后不敢担当、不敢监督等情况。
2、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以来收到问题线索的排查、核查和处理情况。
3、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是2014年以来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和省纪委《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情况。主要包括:职能调整、通报相关案件、开展明察暗访和查处问题情况。在职能调整中,重点查看是否理清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是否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业务工作;是否完成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是否存在边清边参加、边减边新增的情况等。
4、在落实“三转”过程中需要上级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对深化“三转”的意见建议。
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汇总分析,提出努力方向和举措,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上报县纪委干部管理与宣教室。
(二)整改落实(6月20日-7月5日)
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问题一措施、务实管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职能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工作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督促检查(7月5日-7月15日)
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检查组,由委局领导带队,采取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明察暗访、实地察看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落实和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专职专责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纪委专职纪检干事配备使用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及履职情况,各乡镇(街道)纪委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各乡镇(街道)纪委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督查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对经自查整改后仍“不愿转”、“上转下不转”、打折扣、搞变通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领导进行约谈;对“内转外不转”、单位党委仍安排分管或参与其他业务工作等情况的,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进行问责处理,对经教育引导,仍“不会转、转不到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调离纪检监察机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督查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牵头主抓,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干部管理与宣教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委局机关各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使此次检查成为提升认识、统一行动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创新方法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推进工作的过程。
2、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向党委(党组)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委局各室要加强对相关乡镇(街道)、部门落实情况的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整体推进的合力。
3、加强信息宣传。各乡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在开展自查、整改过程中要注重总体提炼和信息宣传,把开展工作、推进“三转”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成效,及时形成信息上报县纪委干部管理与宣教室,加强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有利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
中共宜君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