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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悟工作规则 规范处理检举控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宜君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后,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学习贯彻。

迅速做好学习保障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的通知,指定专人将《规则》打印装订成册,做到委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本,并将《规则》全文及相关释义发至单位微信公众号平台,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迅速开展学习,确保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要求,深刻领会核心要义。

   明确重点学习任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反复学习领会,对标对表《规则》,检视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规范、修改、完善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办法,有效处理群众检举控告。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检举控告,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逐件登记并建立台账,优先办理。切实保障检举控告人行使监督权利,扎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以考促学增强成效。在前期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自学的基础上,要求各室部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深入研讨。《规则》出台不久,县纪委监委即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相关室部组织考试。为检验各室部学习效果,3月25日下午,举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闭卷考试,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干部相向而坐,相互监督,仔细思考,认真答题,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今后,县纪委监委会始终深入学习贯彻《规则》,提高落实精准性;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有力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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